2020年12月23日,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潘海文等42人涉嫌犯罪的一审判决。
        仅一个月后, 即2021年1月29日, 该案以“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为由, 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再审日期已确定, 法院告知当事人, 本案定于2021年5月20日至21日召开庭前会议, 开庭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20日。 成为海南唯一一宗被发回重审的案件, 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只有在重审中才能知晓。 案发前, 潘海文是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永帆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潘海文黑案”成员多达42人, 其中包括永帆村副书记谭云。 、副主任莫世兵、分科成员陈金荣、谭亚敏、潘三平、监事会成员潘雪艳、女主任吴连梅被列为案件骨干。 永帆村两个居委会基本是“一锅”。 日前, 笔者在永帆村看到了这些“黑村干部”的家。 他们的家是什么样的? 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 他们如何为自己辩护? 现场照片和判决只能显示数千张中的几张。 谭云副书记, 1953年7月10日出生。他和两个已婚儿子住在下面的广场上。 第二张图为谭云夫妇的住所。 庭审中, 谭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 辩称自己无罪。 具体原因如下:一是本案不符合黑道性质的四个基本特征, 谭云不构成参加黑道组织罪; 二是起诉书指控谭云参与的三起寻衅滋事案均因故发生。 这三起事件与寻衅滋事有着本质的区别。 谭云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三, 谭云不是组织者, 他也没有组织或聚集任何人。 四、村委会经政府同意承包学校食堂, 谭云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第五, 谈云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也不构成贪污罪。 陈金荣,

谭云家卧室支部, 1958年6月14日出生。他和已婚儿子住在一个90年代建成的小院子里。 下面的第二张图片显示了他和他的妻子居住的机翼内部。 陈金荣的儿子平时在外面打零工, 称自己参加了父亲的庭审。 陈金荣辩称: 1、对参与黑社会组织的指控不服。 他年纪大了,

在村委会里只负责卫生, 其他的事情不关心。 那个时候他没有参加, 在北师大附属万宁中学打架的时候他不在场; 3. 承认其职务; ,

不要了解是否存在强迫交易罪。 陈金荣的家人陈金荣和妻子的卧室支部成员、妇女主任吴连梅出生于1970年4月15日, 他们和哥哥在村里盖了房子。 现在没有人住在里面。 已经空置了很长时间。
        因素女儿在市区上学, 吴连梅和丈夫早前在市区某小区买了房子。 吴连梅在法庭上辩称: 1、起诉书指控其多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不属实, 不构成参加黑社会组织罪; 2、她只在村委会工作, 没有去过食堂, 也没有参与强拉项目, 不构成强行交易罪; 3、起诉书中关于他组织多人用砖头等方式殴打王大居村村民的指控不属实。 这些斗殴几乎无人知晓, 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4、他承认自己从村委会拿了5万元, 愿意归还。 吴连梅在永帆村的老房子出生于1952年10月6日。年近70岁的张和兴也是本案的刑事案件成员之一。 他和儿子的家人住在一栋建于 1990 年代初期的老房子里。 正门两侧还有两个盛米的大桶。 正房是儿子住的, 他和妻子一般都住在院子里较旧的偏房。 儿子说, 老爸平时在外面捡垃圾养家糊口。 5月初,

他被保释候审。
        张合兴对庭审中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异议, 但他从未参加过黑社会组织或打架, 希望得到公正的审判。 张合兴家门口的张合兴儿子住所